工伤认定申请表通常由以下人员填写:
1. 受伤职工本人:如果职工自己能够填写,那么申请表应该由受伤职工本人填写。
2. 受伤职工的家属:如果受伤职工无法亲自填写,可以由其家属代为填写。
3. 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如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用人单位也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如下:
1. 事故发生后:职工或其家属、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交材料: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受理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
4.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 认定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6. 不服决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