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视同缴费指数是指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以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实际缴费工资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出的一个指数。
2. 计算公式为:
视同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工资 / 实际缴费工资)× 100%
3. 视同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
视同缴费工资 = (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实际缴费工资 + 视同缴费工资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比例
其中:
视同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根据退休前一个月的实际缴费工资确定。
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根据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视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根据退休前一个月的实际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工资基数之间的差额确定。
4. 例如,某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了30年,退休前一个月的实际缴费工资为5000元,视同缴费工资基数为3000元,视同缴费比例为0.1。那么,其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视同缴费指数 = ((5000 + 3000)× 30 × 0.1) / 5000 × 100%
= 18%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