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格式制作、发布、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件。以下是行政公文的一些常见名词解释:
1. 行政公文:指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格式制作、发布、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件。
2. 公文文种:指根据公文的内容、性质和用途,对公文进行分类的名称。如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
3. 公文格式:指公文在制作过程中,对版面、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要素的规定。
5. 发文机关:指公文的起草单位或单位负责人。
6. 事由:指公文的主要内容或目的。
7. 文号:指公文的编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8.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接收单位或单位负责人。
9.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抄送公文的其他单位。
10. 附件:指与公文正文内容相关,需要作为附件一并发送的文件或资料。
11. 附件说明:指对附件的简要说明。
12. 公文生效标识:指公文生效的标志,如发文机关印章、领导人签名等。
13. 公文印发日期:指公文正式发布的日期。
14. 公文印发份数:指公文的印刷数量。
15. 公文密级:指公文的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掌握等。
16. 公文印发范围:指公文的发放范围,如全国、全省、全市等。
17. 公文处理:指对公文进行起草、审核、签发、传递、归档等环节的工作。
18. 公文归档:指将公文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和类别,存入档案库房,以备查阅。
19. 公文立卷:指将同一发文机关、同一事由、同一时间段的公文,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则,整理成册。
20. 公文销毁:指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公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