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医疗监督执法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以下部门承担医疗监督执法的职责: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医疗监督执法工作的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部门等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医疗行业进行监督执法。这些部门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