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定期考核是指对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以下是中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
1. 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2. 能: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
3. 勤: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等。
4. 绩:工作成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5. 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
考核方法:
1. 个人述职:公务员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述职。
2. 群众评议: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公务员在群众中的表现。
3. 领导评价:由直接领导或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4. 同事评价:同事之间相互评价,了解公务员在团队中的表现。
5. 考核组评价:由考核组根据公务员的述职报告、群众评议、领导评价、同事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程序:
1. 准备阶段: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
2. 实施阶段:按照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3. 汇总阶段: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4. 反馈阶段: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公务员本人,并作为公务员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公务员根据考核结果,可以获得相应的晋升、奖惩、培训等。
公务员定期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