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权责一致,明确执法责任;
(三)权责统一,确保执法效能;
(四)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五)便民高效,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交通运输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执法主体与职责
第八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包括:
(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二)设区的市、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九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二)依法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三)依法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
(四)依法实施交通运输监督检查;
(五)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十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责任。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审查、决定。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其他合法方式。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二)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扣押、查封;
(三)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四)其他合法措施。
第十四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制作调查笔录,并由当事人、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笔录;
(八)其他证据。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调查事项、调查依据、调查人员、调查期限等。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应当及时、准确地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第四章 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自查,并向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检举和控告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执法行为进行审计,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一般法律条例的格式编写的,并非真实的《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全文。实际的法律文本可能包含更多细节和具体规定,建议查阅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