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务手机的使用,确保手机在公务活动中的有效运用,防止滥用和浪费,维护国家利益和机关形象。以下是一般性的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 使用范围:
公务手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如联系工作、处理公务信息等。
不得将公务手机用于私人事务。
2. 购买与配置:
公务手机的购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采购。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手机数量。
3. 使用管理:
公务手机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不得使用公务手机进行赌博、炒股等非法活动。
不得使用公务手机传播虚假、有害信息。
4. 费用管理:
公务手机费用应纳入机关预算,专款专用。
不得将公务手机费用列入其他项目支出。
5. 维护与保养:
定期对公务手机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手机正常运行。
不得随意拆卸、改装公务手机。
6. 报废与回收:
公务手机达到报废标准或不再使用时,应按规定程序报废。
报废的公务手机应进行回收处理。
7. 监督与检查:
定期对公务手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 保密要求:
不得将公务手机用于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通话、短信等,应采取加密措施。
9. 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公务手机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使用和管理水平。
加强对公务手机使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
10. 特殊情况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公务手机可用于处理公务,但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部门而异。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