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退休绩效奖的发放规定是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等相关政策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定:
1. 适用对象:适用于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 发放标准:
退休绩效奖的发放标准根据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和级别确定。
退休绩效奖的发放标准按照退休前职务和级别的不同,分为若干档次。
3. 发放比例:
退休绩效奖的发放比例一般不超过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的10%。
对于特殊岗位和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以适当提高发放比例。
4. 发放时间:
退休绩效奖一般与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一起发放。
具体的发放时间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调整机制:
退休绩效奖的发放标准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调整机制由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发放标准、比例和调整机制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