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形制是指公文的格式和结构,它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规范,对于保证公文的质量和统一性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中国公文的一般形制:
1. 标题:位于公文首部,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XXXX的通知”。
2. 发文字号:位于标题下方,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例如:“国发〔2021〕1号”。
3. 签发人: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的姓名和职务。例如:“签发人:XXX(职务)”。
4. 主送机关:位于正文上方,标注收文机关的名称。例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5.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开头部分简要介绍发文背景和目的;主体部分详细阐述事项、意见和决定;结尾部分提出要求或希望。
6. 附件: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方标注附件名称和件数。
7. 成文日期:位于正文下方,标注公文形成的具体日期。
8. 印章:在成文日期右侧,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
9. 附注:如有需要,可在公文末尾标注附注内容。
10. 页码:公文页码应连续编排。
11. 抄送:如有需要,可在公文末尾标注抄送机关的名称。
公文形制在不同文种中可能有所差异,但以上内容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遵循公文形制,有助于提高公文的质量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