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于新冠患者住院费用的收费标准,在2020年1月8日之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治疗、护理、检验、影像等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2. 对于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在隔离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同样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3.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在确诊后,如果需要转入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其转入后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照上述原则予以保障。
4.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或诊疗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予以部分或全额报销。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