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租赁的会计核算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对经营性租赁会计核算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1. 租赁期开始日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方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确认使用权资产:将租赁资产的成本计入使用权资产账户。
确认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入租赁负债账户。
2. 每期支付租金
在每期支付租金时,承租方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减少租赁负债:根据租金支付额,减少租赁负债账户。
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将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摊销,并计入折旧费用。
3. 租赁期结束
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方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使用权资产减值: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损失。
租赁负债的清偿:将剩余的租赁负债余额支付给出租方。
举例说明
假设一家公司(承租方)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用一台设备,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10万元,租赁期开始时支付租金。
租赁期开始日:
确认使用权资产:借记使用权资产账户100万元,贷记租赁负债账户100万元。
每期支付租金:
每期支付租金时,借记租赁负债账户1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账户10万元。
同时,借记折旧费用账户3.33万元(100万元/3年),贷记使用权资产账户3.33万元。
租赁期结束:
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减值损失。
将剩余的租赁负债余额支付给出租方。
通过以上步骤,承租方可以正确进行经营性租赁的会计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公司规模、行业特点和会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