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细则如下:
一、评定条件
1. 学历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
(2)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年。
2. 工作经历要求:
(1)在水利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在水利行业工作满5年。
3. 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水利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政策;
(2)熟悉水利行业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业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成果业绩要求:
(1)主持或参与完成过2项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2)在水利行业核心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水利行业相关的论文;
(3)获得过省级以上水利行业奖项。
5. 继续教育要求: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2)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每3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
二、评定程序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报上级主管部门;
3.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
4.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5.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6. 审核合格者,颁发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三、评定纪律
1.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公平、公开地评审;
3.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甘肃省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细则,具体评定标准及要求以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