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原始凭证一般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经济业务活动时,从外部单位或个人那里直接取得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凭证。这类凭证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 来源外部:凭证是由企业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不是企业内部自行制作的。
2. 真实性:凭证上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应当真实发生,具有法律效力。
3. 合法性:凭证的取得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完整性:凭证应当包含完整的信息,如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当事人等。
5. 格式规范:凭证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
常见的外来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收据:证明收到款项的凭证。
付款凭证:如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等。
原始单据:如购货发票、销售发票、运输单据等。
其他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证明信等。
这些凭证对于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税务申报、审计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