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职称继续教育规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在河南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级职称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90学时。
三、继续教育内容
1. 公共知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内容。
2. 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领域内的最新理论、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3. 实践能力:包括专业技术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4. 外语能力:包括外语阅读、写作、口语等方面的内容。
四、继续教育形式
1. 线上学习: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习。
2. 线下培训: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班、研讨会、学术会议等活动。
3. 自学:通过阅读专业书籍、期刊、网络资源等途径进行自学。
4. 实践锻炼:通过参与科研项目、技术攻关、生产实践等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五、继续教育考核
1. 考核方式:采取学分制,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应取得不少于18学分的继续教育学分。
2. 学分认定:线上学习、线下培训、自学和实践锻炼等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由各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予以认定。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高级职称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继续教育管理
1.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高级职称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各级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开发、实施和考核。
3.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确保高级职称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 高级职称人员应自觉遵守继续教育规定,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以上为河南省高级职称继续教育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请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