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坚持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德树人原则:课堂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升,包括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审美鉴赏能力、文化传承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3. 以学生为本原则: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 教学相长原则:教师与学生相互促进,共同成长,教师通过教学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学生通过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养。
5. 科学性与人文性相结合原则:在传授语文知识的同时,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有机结合。
6. 创新性原则:鼓励教师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7. 实践性原则:注重语文教学的实践性,通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
8. 开放性原则:课堂教学要面向社会,关注现实,引导学生关注时代发展,拓宽视野。
9.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在遵循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
10. 评价与反馈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及时反馈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这些原则旨在指导山东省高中语文教师进行课堂教学,以提高语文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高语文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