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新政3.0是沈阳市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沈阳人才新政3.0中关于人才认定的一些标准:
1. 高层次人才:
国家、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 急需紧缺人才: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 青年人才:
具有本科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创新创业人才:
在创新创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 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认定标准以沈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同时,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人才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