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县吏是指在县一级政府机构中担任具体事务的官员或吏员。县是地方行政的最基本单位,县吏的职责通常包括:
1. 县令或县尉的助手:县吏作为县令或县尉的助手,协助处理日常政务。
2. 征收赋税:负责征收和管理县内的赋税。
3. 司法审判:参与县一级的司法审判,处理诉讼案件。
4. 治安管理:负责维护县内的治安秩序,包括治安巡逻、抓捕逃犯等。
5. 文秘工作:负责起草、整理文件,管理文书档案。
县吏分为不同的级别,有的担任主要职责,有的则是辅助职务。他们的地位虽然不及县令或县尉等高级官员,但在地方行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