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一、A类人才(顶尖人才)
1. 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的;
2. 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财务专家;
4.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个人第一完成人;
7. 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个人;
8. 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人才。
二、B类人才(领军人才)
1.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 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4. 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5. 国家“万人计划”高技能人才;
6.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7.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财务专家;
9.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个人第一完成人;
10. 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个人;
11. 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人才。
三、C类人才(骨干人才)
1.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2.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财务专家;
4.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个人第一完成人;
5. 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个人;
6. 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人才。
四、D类人才(优秀人才)
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
2. 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
3. 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
4. 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人才。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认定标准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