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家属院的物业管理通常由以下几个主体负责:
1. 物业管理公司:大多数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是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这些公司会与原单位或家属院的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2.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情况下,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对小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3. 原单位:一些家属院可能还保留着原单位的管理模式,物业管理工作由原单位承担。
4. 社区居委会:在一些情况下,社区居委会也会对家属院进行一定的物业管理。
具体到每个家属院,其物业管理主体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是由家属院的建设单位、业主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负责。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物业管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