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标准在中国是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资质标准》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标准》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
执业范围
市政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城镇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
2. 城市桥梁工程:包括桥梁、桥梁隧道等。
3. 城市供水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中水等。
4. 城市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中水等。
5. 城市供热工程:包括热力管网、热力站等。
6. 城市燃气工程:包括管道、调压站等。
7. 城市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公园、广场等。
8. 轻轨交通工程:包括轻轨线路、车站等。
规模标准
市政建造师的执业规模标准通常分为以下等级:
1. 一级:可以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 二级:可以承担一定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由资质标准规定。
3. 三级:可以承担较小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市政公用工程,规模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市政公用工程规模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一级可以承担各类道路工程,二级可以承担单条道路长度不超过10公里的道路工程,三级可以承担单条道路长度不超过5公里的道路工程。
城市桥梁工程:一级可以承担各类桥梁工程,二级可以承担单座桥梁跨径不超过100米的桥梁工程,三级可以承担单座桥梁跨径不超过50米的桥梁工程。
城市供水工程:一级可以承担各类供水工程,二级可以承担日供水能力不超过10万吨的供水工程,三级可以承担日供水能力不超过5万吨的供水工程。
城市排水工程:一级可以承担各类排水工程,二级可以承担日排水能力不超过10万吨的排水工程,三级可以承担日排水能力不超过5万吨的排水工程。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具体执业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