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全称民政部门,是负责国家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机构。在中国,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社会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 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保障,如养老机构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等。
3. 社会事务: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行政区划管理等。
4.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组织建设等工作。
5. 社会组织管理: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6. 慈善事业: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包括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
7. 行政区划: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调整、命名和界线勘定。
民政部门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