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奖发放细则如下:
一、目的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设立安全绩效奖。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标准
1. 安全生产无事故: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部门:根据部门规模和业绩,一次性奖励人民币XXX元;
个人:根据个人岗位和贡献,一次性奖励人民币XXX元。
2. 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
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事故发生的,奖励人民币XXX元;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对预防事故有重要贡献的,根据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人民币XXX元至XXX元。
3. 安全培训及考核:
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XXX元;
安全培训考核成绩优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XXX元。
四、奖励发放程序
1. 员工或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安全绩效奖申请表》;
2.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奖金发放至员工工资卡或部门账户。
五、奖励发放时间
1. 年度安全绩效奖:在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发放;
2. 月度安全绩效奖:每月月底前发放。
六、奖励发放注意事项
1. 奖励金额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需要确定,可适当调整;
2. 奖励发放时,应确保员工或部门知晓奖励依据和标准;
3. 奖励发放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七、附则
1. 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