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院士选举程序是严谨和规范的,以下是大致流程:
1. 提名: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院士、院士工作单位、省级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等提名人提名。提名者需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贡献有深入了解。
2. 资格审查:工程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工程院院士的基本条件。
3. 评审:工程院成立院士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工程院院士、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
4. 投票: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院士候选人名单。
5. 公示:工程院对院士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选举:工程院全体院士大会对公示后的院士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工程院院士。
7. 公布:工程院公布当选院士名单。
工程院院士选举程序具有很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了院士的学术水平和贡献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工程院院士选举程序也体现了工程院对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