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转注册,即一级建造师从原单位转出注册到另一家单位,通常情况下,注册后未满一年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不允许再次转注册的。这是因为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有一定的稳定性要求,不允许频繁变更注册单位,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的,应当自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如果注册建造师注册后不满一年,需要转注册到其他单位,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
不过,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以及一建注册管理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转注册,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建议在考虑转注册时,先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