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至1986年,我国实行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确立: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明确了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 “一孩政策”的推广:这一时期,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是“一孩政策”,即每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一政策旨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3. 晚婚晚育:提倡晚婚晚育,即鼓励晚婚晚育,以减少生育年龄,提高人口素质。
4. 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具体要求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出生率控制在20‰以内。
5. 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计划生育意识。
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避孕节育水平,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
7. 计划生育奖励和扶持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给予奖励和扶持,如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先就业等优惠政策。
8.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1年至1986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