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行政工作人员是否可以评定职称,主要取决于他们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
在中国,行政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评定职称:
1. 专业技术职称:对于在行政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人员,可以通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2. 行政管理人员职称:对于在行政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可以通过评定行政管理职称,如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等。
评定职称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或学位。
工作年限: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
业务能力: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继续教育:参加必要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具体是否可以评定职称,以及评定哪种职称,需要参照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以及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