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我国政府为扶持和发展文化事业而征收的一种税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内容:
1. 广播电视行业: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等。
2. 电影行业:包括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
3. 文化娱乐行业:包括歌舞厅、卡拉OK、游艺机、电子游戏机等。
4. 出版行业: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
5. 网络文化行业:包括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
6. 广告行业: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
7. 艺术表演行业:包括戏剧、戏曲、舞蹈、音乐、杂技等。
8. 其他:包括展览、演出、培训、教育等文化相关活动。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如用于补贴文化事业单位、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开展文化公益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