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和全财政拨款是中国特有的行政编制和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以下是它们的定义和基本特点:
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为履行其职能而设置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编制。这些编制主要用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非营利性领域。
特点:
事业编制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性质多为公共服务,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管理由编制管理部门负责。
全财政拨款
全财政拨款是指国家财政全额资助某些单位或项目的经费。这种拨款方式意味着这些单位或项目的所有经费支出都由财政承担。
特点:
全财政拨款单位或项目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费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或公共事业。
财政拨款单位或项目通常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
财政拨款通常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或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和拨付。
关系
事业编制和全财政拨款之间有一定的关联。许多拥有事业编制的单位或项目会获得全财政拨款,因为它们主要从事公共服务或公共事业,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
总结来说,事业编制和全财政拨款是中国特有的行政编制和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