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基本条件
1.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2.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
4. 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当年政策确定)。
5. 企业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1. 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2. 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当年政策确定)。
3.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4. 企业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5. 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
6. 企业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7. 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劳动争议。
8. 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产业发展导向。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5. 企业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 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证明材料。
7. 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证明材料。
8. 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和口碑证明材料。
9. 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产业发展导向的证明材料。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以当年政策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科技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