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中的“原身份”一栏,通常需要填写申请人原来的工作或学习身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填写情况:
1. 原工作单位人员:如果申请人是从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直接考入公务员队伍,那么原身份可以填写为“原单位员工”或具体原工作单位名称。
2. 原事业单位人员:如果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可以填写“原事业单位员工”或具体原事业单位名称。
3. 原国有企业人员:如果是国有企业职工,可以填写“原国有企业员工”或具体原国有企业名称。
4. 原机关单位人员:如果是其他机关单位的正式职工,可以填写“原机关单位员工”或具体原机关单位名称。
5. 原军队人员:如果是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填写“原军队干部”或具体原部队名称。
6. 原学生: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或曾经是学生,可以填写“原学校学生”或具体原学校名称。
7. 无业人员:如果是无业人员,可以填写“无业”。
8. 其他情况:如果原身份不属于上述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填写时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虚构或隐瞒。填写的内容应当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