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事业单位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的。
以下是《广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事业单位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第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民主、竞争、择优;
(四)分级分类管理;
(五)注重能力与实绩。
第二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聘任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
第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聘任,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和聘任程序进行。
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聘任制度,明确岗位聘任条件、程序、期限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第三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和任用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任用,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聘和任用制度,明确招聘和任用条件、程序、期限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第四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核标准和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发展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期限和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
第六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明确工资、福利待遇的种类、标准和发放办法。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保障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广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具体条款和实施情况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