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许可情况:记录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等相关许可信息。
2.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3. 违反行为查处:记录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
4. 责任约谈和整改情况:记录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约谈的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包括约谈时间、约谈内容、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等。
5.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记录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包括事件时间、事件原因、处理措施及结果等。
6.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7. 食品安全宣传:记录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情况,包括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宣传效果等。
8. 社会监督和投诉:记录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收到的社会监督和投诉情况,包括投诉时间、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9. 食品安全信用等级:根据以上记录,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包括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评定结果等。
10. 其他相关资料:记录与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资料,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通过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助于提高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