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报名时视力要求通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 正常视力:通常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4.8(0.6)或以上,即裸眼视力达到4.9(0.8)或以上。
2. 色觉要求:部分职位可能要求色觉正常。
填写视力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裸眼视力:填写您裸眼所能达到的最清晰视力值,如5.0(1.0)。
矫正视力:如果您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填写矫正后的视力值。例如,如果戴眼镜后视力为5.0(1.0),则填写5.0(1.0)。
色觉:按照要求填写色觉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则填写“正常”,如果有色觉异常则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以下是一个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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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视力:5.0(1.0)
矫正视力:5.0(1.0)
色觉:正常
```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职位而异,建议您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