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考体育考试中,游泳考核标准如下:
一、考核项目
1. 男生:100米自由泳或蛙泳;
2. 女生:100米自由泳或蛙泳。
二、考核要求
1.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米游泳;
2. 游泳过程中不得触碰池壁、池底,不得使用手、脚以外的部位支撑身体;
3. 游泳姿势不限,但需符合游泳规则。
三、评分标准
1. 100米自由泳或蛙泳成绩满分为10分;
2. 评分标准如下:
(1)9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米游泳,动作规范,姿势正确;
(2)8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米游泳,动作基本规范,姿势基本正确;
(3)7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米游泳,动作不规范,姿势不正确;
(4)6分以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米游泳。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需穿着合适的游泳服装和泳帽;
2. 考生需在教练员的指导下进行游泳训练,确保安全;
3. 考生在游泳过程中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游泳并报告裁判员。
以上为福建省中考游泳考核标准,具体实施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