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在中国通常有以下几种称呼方式:
1. 职务称呼:直接以其职务称呼,如“张镇长”、“李副镇长”、“王所长”等。
2. 姓名称呼:在较为熟悉或者非正式场合,可以直呼其姓名,如“张三”、“李四”等。
3. 职务加姓名称呼:在正式场合或者需要强调其职务时,可以采用“镇长张三”、“副镇长李四”等。
4. “同志”称呼:在正式场合,可以加上“同志”二字,如“张镇长同志”、“李副镇长同志”等。
5. “老师”称呼:在一些乡镇,如果公务员担任过教师或者具有教师背景,人们可能会亲切地称呼其为“老师”。
根据不同的场合和关系亲疏,乡镇公务员可以有不同的称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