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勤务义务是指公民根据法律规定,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兵役义务:依法服兵役,包括现役和预备役。公民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军事训练,并在国家需要时服现役。
2. 国防教育义务: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国防意识,为国防事业作出贡献。
3. 国防科研和生产义务:在国防科研、生产、试验等方面,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4. 国防经费缴纳义务:依法缴纳国防经费,支持国防建设。
5. 国防设施保护义务:保护国防设施,维护国防利益,不得破坏、侵占国防设施。
6. 国防动员义务:在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需要时,按照国防动员要求,参与国防动员工作。
7. 军事设施保护义务:遵守军事设施保护法规,不得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 国际军事合作义务:在国际军事合作中,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些义务体现了公民对国家的责任和担当,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