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有与所申报职称相应的教师资格。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条件
1.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1)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
2.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1)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
3.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1)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
4.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
(1)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
5. 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1)具备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
6. 申报小学二级教师职称
(1)具备小学三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满3年。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