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评判扣分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性的扣分标准,具体请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
1. 起步、停车和变更车道
起步时,车辆熄火:扣10分
起步时,车辆溜车:扣10分
停车时,车辆熄火:扣10分
停车时,车辆溜车:扣10分
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变更车道时,观察不周:扣10分
2. 直线行驶
车辆在直线行驶过程中,偏离道路中心线超过50cm:扣10分
车辆在直线行驶过程中,连续两次偏离道路中心线:扣10分
3. 加减档位操作
加减档位操作不合理:扣10分
不按考试规定加减档位:扣10分
4. 通过路口
通过路口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周:扣10分
通过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扣10分
5. 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
通过人行横道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通过人行横道时,观察不周:扣10分
通过学校区域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通过学校区域时,观察不周:扣10分
6. 超车
超车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超车时,观察不周:扣10分
超车时,不按规定超车:扣10分
7. 会车
会车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会车时,观察不周:扣10分
会车时,不按规定会车:扣10分
8. 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靠边停车时,观察不周:扣10分
靠边停车时,停车位置不准确:扣10分
9. 紧急停车
紧急停车时,不打转向灯:扣10分
紧急停车时,观察不周:扣10分
10. 其他
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扣10分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吸烟、使用手机等:扣10分
请注意,以上扣分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扣分标准请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为准。祝您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