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医师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2. 申请参加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受开除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受吊销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具体的报考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报考前查阅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