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得招收直系亲属为学生的情形。直系亲属通常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出现利益冲突。
具体到不同学校和学院,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总体原则是一致的。如果导师的亲属想要就读其指导的研究生,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亲属学生需要按照正常的招生程序报名和参加考试。
2. 导师需要回避与亲属学生的招生评审过程,确保评审的公正性。
3. 学校或学院会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对亲属学生的申请进行独立评审。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考虑,学校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个别处理,但总体上,这一规定是严格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