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政审通常需要以下材料,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以下为一般性参考: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页及家庭成员页的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高中、大学、研究生等学历的毕业证书。
4. 工作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 计划生育证明: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9. 个人简历:详细列出个人学习、工作经历。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在准备材料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所有材料需按照要求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建议在提交材料前,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