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制定考核计划:各级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计划。
2. 组织实施:
被考核人述职:公务员应当按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年度考核期间向考核组进行述职。
民主测评: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全体公务员参加,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
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被考核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
征求群众意见:考核组根据需要,听取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的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等方面的意见。
3. 综合分析:考核组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4. 反馈:考核组将初步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听取其意见。
5. 确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6. 公示: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 存档:将考核结果存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8. 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职务晋升等。
以上程序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