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广东公务员考试通过后被录取,但后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担任公务员职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说明情况:您可以向录用单位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家庭原因、健康问题或其他个人原因,请求理解。
2. 提交辞职申请: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无法担任公务员职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3. 协商调整:如果是因为工作性质不合适等原因,可以与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职务。
4. 保留公职资格:在特殊情况下,如因家庭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您可以咨询是否有可能保留公职资格,待条件允许后再履行职务。
5. 咨询法律援助:如果您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援助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 注意程序:在处理辞职或调整职务的过程中,注意遵守相关程序,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保持积极的态度,与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