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计生办的年假安排通常遵循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年假包括春节、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春节一般放假 7 天;元旦放假 1 天;清明节放假 1 天;劳动节放假 1 天;端午节放假 1 天;中秋节放假 1 天;国庆节放假 3 天。
此外,计生办作为政府部门,其工作人员的年假还可能受到当地政府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假期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
在法定节假日之外,符合一定工作年限的职工还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年假安排可能因地区、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计生办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年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