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 巨学网 V管理员 /2025-03-06 0306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实施办法》的规定,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如下: 1.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 对于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 对于担任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 对于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以上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