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教师的身份分类比较复杂,因为不同的教师所属的单位和性质不同,其身份也会有所不同。
1. 事业单位编制教师:这部分教师通常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内人员,他们的身份属于“干部”。这类教师享有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如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
2. 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这些教师虽然不属于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制,但通常在公立学校工作,他们的身份也倾向于被归类为“干部”。
3. 私立学校教师:在私立学校工作的教师,他们的身份则更多地被归类为“工人”。他们通常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
4. 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教师:在非学校性质的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工作的教师,其身份也可能被归类为“工人”。
教师的具体身份取决于其工作单位性质、编制情况以及与单位的合同关系。在不同的情境下,教师可能被视作“干部”或“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