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编号通常由两部分组成:总编号和分编号。
1. 总编号:这是指自会计年度开始至当前日期为止,所有记账凭证的累计总序号。例如,如果这是2023年的第一张记账凭证,那么总编号可以填写为“2023年001号”。
2. 分编号:这是指同一月份内,记账凭证的序号。如果这是2023年1月份的第3张记账凭证,那么分编号可以填写为“01月003号”。
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总编号:
首先确定会计年度,如2023年。
然后统计该年度内已填写的记账凭证总数。
将总数加1,作为当前记账凭证的总编号。
分编号:
确定当前月份,如1月。
在该月份内,统计已填写的记账凭证总数。
将总数加1,作为当前记账凭证的分编号。
例如,如果2023年1月份的记账凭证已经填了2张,那么第三张记账凭证的总编号为“2023年003号”,分编号为“01月003号”。
请注意,具体填写规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单位或地区的会计制度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