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职员晋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事业发展需要、事业单位性质和岗位设置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职员晋升制度,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甘肃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高校、公共文化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
三、晋升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晋升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业务能力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实绩突出;
3.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 符合国家和省上关于事业单位职员晋升的其他规定。
五、晋升程序
1. 自我推荐或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职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2. 审核评议:单位对申请晋升的职员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或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3. 拟定晋升人选:根据审核评议结果,确定晋升人选。
4. 公示:对拟晋升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晋升人选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 公布:审批通过后,公布晋升结果。
六、晋升方式
1. 职称晋升: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职员进行职称评审。
2. 职务晋升:根据岗位设置和职数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职员进行职务晋升。
七、晋升管理
1.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员晋升档案,记录职员晋升全过程。
2. 加强对事业单位职员晋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晋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对违反晋升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八、组织实施
1. 各级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员晋升工作,将其作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2. 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员晋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职员晋升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