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暂估价不计入总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不确定性:材料暂估价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由于市场波动、供应情况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对某些材料的价格暂时无法确定,因此采用暂估价的方式。这种暂估价并不是最终的价格,因此不应计入总价。
2. 价格调整:随着项目的进行,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将暂估价计入总价,那么在价格调整时,可能导致合同价格的不合理变动。
3. 风险承担:暂估价不计入总价,有利于合理分配风险。如果将暂估价计入总价,那么一旦实际价格低于暂估价,可能会导致承包商的利润减少;反之,如果实际价格高于暂估价,可能会导致业主的支出增加。
4. 合同灵活性:暂估价不计入总价,有利于合同双方在价格调整时保持灵活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需求,对暂估价进行调整。
5. 税收政策: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将暂估价计入总价可能会影响税收政策。例如,某些国家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支出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材料暂估价不计入总价,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灵活性,同时降低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暂估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