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是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执法监督:负责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 行政处罚: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对违法建设、违法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
3. 规划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文件的实施监督,确保规划实施符合法律法规。
4. 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包括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公厕管理等。
5. 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包括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建筑物外立面等的管理。
6. 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路灯、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
7. 城市绿化管理: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维护,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8. 城市排水管理: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城市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9. 应急管理:负责城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安全。
10. 宣传教育: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